《實施方案》要求,在每天用電高峰時段,各地的城市景觀照明燈、娛樂場所霓虹燈等要減少用電30%以上,具體措施由廣東省建設廳牽頭負責落實。
《實施方案》還指出,各級行政機關、公共場所應關閉不必要的夜間照明燈。此外,在保證車輛、行人安全的前提下,應合理開啟和關閉路燈,試行間隔開燈,推廣使用太陽能、風能等可再生能源路燈。